近些年來中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國家也在加大力度的改善環境。但是在實際工作當中卻出現了環境執法的一些問題。據了解,我國的環境執法工作正慢慢以集中式執法檢查活動為推動,以日常監督執法為基礎,以環境檢查執法稽查為保障并以輿論公眾監督為支持的環境執法體系。

總的來說隨著環保工作的不斷深入,環境執法也在不斷得到加強。我國目前的環境執法現狀:有環境監察機構2900多個,監察人員達到7萬人左右,有國家、省、地、縣共四級環境執法體系。但是由于目前國家經濟增長過快、體制尚不健全、公眾維權意識提高,環境執法正處于硬碰硬的階段。

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當前,我國的環境執法工作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消極執法或行政執法不作為等行為依然存在,對環境污染熟視無睹、不聞不問現象也依然存在,各地之間、各級環境執法機構之間的執法工作發展仍然很不平衡,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軟、硬件還缺乏堅實基礎,全國范圍內還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執法難的問題。
第一,消極執法、執法不到位、不作為的現象在一些地方嚴重存在。
第二,缺少技術規范。依法行政講究的是科學執法、規范執法。然而,當前在現場執法過程中,對某一行為施行多種行政方式的屢見不鮮。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確的技術規范,由此無端造成執法對象投訴。
第三,行政處罰不規范。較普遍地存在不按行政處罰程序辦的問題。遇到上級領導打招呼、批條子時,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辦法。
第四,環境執法隊伍素質仍需進一步提高。

環境執法不單純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關系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方面的綜合問題。目前,環境執法難在全國是一個普遍現象,其因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地方政府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是影響環境執法的根本因素。
其次,企業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是污染問題的直接動因。
最后,體制、機制、法制、能力方面的障礙是影響環境執法的主要因素。
雖然,當前環境執法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有的還較為突出,但是整體趨勢是好的,國家層面已經意識到了這些問題將對我國環境造成的嚴重后果,并在逐步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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